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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近年很喜歡用
消費 
兩字
來形容比較負面....
彼此提到彼此的感受
有一點被利用的感受

但是 誰消費誰 都難免的啦

比如你要發片 他電影要上片
或是 誰開了店 誰演了戲
記者 來了 發問了
你 答了
隔天文字被組合一下後 見報了 到了對方眼裡
就會變你消費了對方
但你不答 一樣會被寫你不答
或是文裡 一樣會寫到對方
那這樣 算不算消費對方
對方看了 會不會覺得你在消費他
多半是感覺 會的會的一樣會的
所以 是答還是不答
或是
看報導的對方(更何況大家都是圈內人)
要那麼如坐針氈或豎起刺來防小人嗎
是要出言發酸語?還是互相體諒較好呢?

記者前 你主動提了
當然 一定會被說是消費對方
但 你不主動提
偏偏電影公司或唱片公司的公關或宣傳 都和記者提了
新聞稿裡 甚至都寫了
記者 會不寫嗎
那 算不算消費對方
而對方看了 一定覺得是在消費他
但 你一定感覺冤枉啊
你壓根沒提啊 但你身邊的人 你沒叫他們不要提啊
你身邊的人 是為了幫你博版面 或是純哈啦 但就是提了
你沒管好 也管不了 或管不到與沒聽到
記者 寫了 對方看了 那 這筆帳....
你口口聲聲說 不喜歡被消費
但你身邊的人 也許無意間也消費了對方
所以 誰有資格說
"不要再消費我了"
不要忘了
當你要發片 電影要上片 節目要開
書要出 廣告要代言 戲要上檔
記者會 要辦時
你開不開口呢
你回不回答那些來幫你報導的記者之提問呢
就算 你堅持不開口
身邊的人會拱話題
身邊的人會白紙黑字或電話裡言語瘋狂發言
甚至身邊的人會出賣你 只為博版面或話題 以免沒記者要登

你管不住他們

那些你覺得在消費你的
就管得住他們身邊的人嗎

總以為自己被消費的人
不要生氣或大聲抱屈甚至生氣
因為 你或你身邊的人
在必要的時候
一樣在幫你消費了他人
所以
不用這樣負面思想
一切的一切
是互相利用沒錯

不是啥生殺大事
不用在意

這世界
不就是需要話題
不就是需要議題

我最怕看到藝人大聲喊
"不要消費我"
結果
在這些藝人自己的場子:
記者會 演唱會 歌友會 
或 公司發的新聞搞
或 背後的偷偷報料
明明 也大肆消費了他人

我看過兩個最妙的案例
1
先是拒絕他人消費自己
但隔了一陣子後
就在自己的場子裡
大肆主動的
以絕對非臨時起義的呈現法
分享了心情
引起一陣譁然與猜測
版面
到手
2
還有一個
只要他人提及或碰觸到相關的邊緣
就會卯足勁反攻
包括來陰的
大肆保衛自己人怒斥他人
總之邏輯就是一定要拿主動權
所以
互動裡的千錯萬錯都是他人錯
新聞的千炒萬炒都是他人在炒

只要自己人有新動態
又會提到他人
故意的?
無心的?
或推說
都是記者自己愛提?

其實
都沒錯
就是為了更紅 就是為了形象
就是為了版面 就是為了出頭
但錯就錯在
為何一定要指責他人然後自己也在做一樣的事呢
你可以做 但他人做了還要被你罵
這道理是?
你可做 他人也可做嘛 各做各的囉
大家都乃圈內人
非要踩肩往上爬打壓他人嗎
古云:
只準州官放火 不準百姓點燈

喜歡逞口舌之快各位
自己留意一點
多動點腦
你就知道
大家
都是身不由己
大家
都在互相利用
ok的啦
但一定要搞懂
不是只有他人消費你

也在消費他或他或他或他或.....
除非你硬要分惡意與善意
但消費都消費了
還分啥出發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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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子佼 在 痞客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